关于开展第一批吉林化工学院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验收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一批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吉化院党〔2021〕105号)安排,现就开展第一批吉林化工学院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一批3个“吉林化工学院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建设单位;6个“吉林化工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设单位对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附件2)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其中,“标杆院系”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到位”“样板支部”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进行自查总结。
2.重点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总结落实情况:一是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等方面;三是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建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四是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
3.示范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展示经验凝练和示范推广成效:一是党建工作品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育人载体等方面;二是相关研究论文、专著等方面;三是典型宣传、网络推介、案例推广等方面。
4.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对照《负面清单》(附件3),自查在建设期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
三、验收步骤
1.建设单位对标自查总结。各建设单位认真对标对表对照、做好自查总结,提交《工作验收申请书》(附件4)以及1份典型案例(附件5),于11月15日前交到党委组织部。同时,于11月25日前,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并形成一份成果汇报稿(1500字以内)。
2.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各基层党委审核本单位样板支部建设验收内容和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师生满意度测评(附件6),做出总体评价、提出审核意见。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标杆院系建设工作满意度测评、出具测评结果。
3.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验收。党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成果交流等方式,结合日常工作了解掌握的情况确定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3类:
一是通过验收。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完成、重要举措落实、示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二是暂缓通过。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完成、重要举措落实、示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均取得一定进展,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但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能够完成任务。
三是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重点任务推进不力,与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不可能完成任务;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等不真实;建设期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4.公示公布结果。党委组织部将在组织部网站上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公布验收通过单位名单。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验收质量和验收进度。各建设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盘点总结,凝练经验特色,及时完善升级,夯实建设成果,着力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2.严格把关,真验实收。通过验收的单位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力争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高质高效地实现建设目标,接受二次验收。最终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有经费支持的将追回经费,并取消本单位党组织两年内申报有关项目的资格。
3.宣传推广,扩大影响。各建设单位要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建设经验和培育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党委组织部将适时召开双创工作座谈会,总结宣传学校第一批党建“双创”工作建设成果,推进第二批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双创”工作建设成果将通过党委组织部网站、展板展示等形式学习推广,推动全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推进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1.第一批吉林化工学院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
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
3.负面清单
4.工作验收申请书
5.典型案例要求
6.建设单位工作满意度测评说明及测评表
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