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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关于公布第一批吉林化工学院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2-11-03 来源:党委组织部 作者:卜俊伊 审核:管理员

关于公布第一批吉林化工学院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第一批吉林化工学院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吉化院党〔2021〕105号)和《关于开展第一批吉林化工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通知》(吉化院党〔2021〕106号)安排,经个人申报、组织部审核把关、专家评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遴选产生党建工作标杆院系3个、样板支部6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2个。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的培育时间为通知发布至2024年11月,“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时间为通知发布至2025年11月,具体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认真培育创建

各建设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确保培育建设期内能够出成果、出好成果,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明显。

二、加强管理考核

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按期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党委组织部对各建设单位培育创建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于2024年11月底前,“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于2025年11月底前,分别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建设单位所在基层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提供坚实保障,推广建设成果,确保建设实效。

三、严格经费管理

建设周期内,学校党委划拨专项建设经费,标准为:标杆院系10000元、样板支部5000元、“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0000元。如中期评估结果未通过将收回经费,不再予以支持。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办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合理使用建设经费。


附件:1.第一批吉林化工学院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名单

    2.第一批吉林化工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

    3.第一批吉林化工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名单

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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