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安排,学校党委党校将于近期举办2025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吉林化工学院2025年上半年全体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6月4日—6月8日
三、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以党性教育为关键,进一步引导党员发展对象端正入党动机,加深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规则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形成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班由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分组讨论、实践教学、撰写心得、结业考试六个环节构成。集中培训由学校党委党校统一安排;个人自学由学员自行完成;分组讨论、实践教学均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开展,届时党校办公室将开展督促指导。
五、相关要求
(一)集中培训
请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党校2025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安排》,有序组织参训学员参加培训,并提前20分钟按指定座次就座。
(二)分组讨论
分组讨论需围绕以下主题:一是谈谈如何端正入党动机,坚定政治立场;二是勇于自我革命,增强纪律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廉洁修身;三是谈谈对于新时代青年党员,入党需要加强哪方面内容的学习;四是对于党组织,谈谈你最想说的话;五是怎样做一名新时代合格的共产党员?
(三)实践教学
各基层党组织可以选择开展志愿服务、分享交流等活动进行教学。
(四)撰写心得
参训学员结合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围绕“在教育强国建设中,如何发挥好青年学子的担当”主题,撰写一篇培训心得(不少于1500字),于结业考试前交到各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批阅。培训心得将以思想汇报形式,归入本人发展党员材料。
(五)考核方式
1.结业考试: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参照培训专题与自学内容,考试时间见附件。
2.成绩核算:综合成绩由出勤(10%)、分组讨论(15%)、实践教学(15%)、撰写心得(10%)和结业考试(50%)五部分构成,综合成绩80分及以上者,视为考核合格。
(六)各基层党组织要指定专人作为培训指导教师,负责学员培训期间的考勤和日常管理,组织学员自学、分组讨论和实践教学工作。(注:请假一次扣3分,无故缺课1次及以上者、请假超过2次及以上者、无故不参加实践教学和分组讨论者,均取消本次培训资格,不予结业)
(七)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训,是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的各项组织工作。
培训工作联系人:卜俊伊 18643223679
柏智先 13278228991
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党校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
(初审:柏智先 复审:卜俊伊 终审:陶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