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立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张立巍同志为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于凤丽同志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
王永鹏同志为碳纤维材料研究院院长;
黄滢滢同志为档案馆副馆长;
冯欣同志为理学院副院长;
孙唯策同志为教务处教务科副科长。
免去:
黄滢滢同志档案馆档案科科长职务。
以上新提任的6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5年7月15日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之日算起。其中,张立巍、于凤丽、王永鹏、黄滢滢、冯欣5名同志的试用期为1年。
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
(初审:杜文婧 复审:静巍 终审:陶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