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金星同志为分析测试中心主任;
张钰同志为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院长;
刘治刚同志为石油化工学院院长;
张冠宇同志为石油化工学院正处级组织员、党委副书记;
钟凡毅同志为航空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免去:
王英华同志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兼)职务;
宫国军同志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兼)、党委武装部副部长(兼)职务;
金星同志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张钰同志石油化工学院院长职务;
刘治刚同志分析测试中心主任职务;
张冠宇同志航空工程学院正处级组织员、党委副书记职务;
钟凡毅同志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初审:杜文婧 复审:静巍 终审:陶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