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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关于刘宇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5-01-09 来源:党委组织部 作者:杜文婧 审核:庞勃

关于刘宇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刘宇航同志为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志浩同志为科学技术处副处长。

免去:

刘宇航同志审理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职务;

张志浩同志科学技术处产学研合作科科长职务。

以上新提任的刘宇航、张志浩2名同志的试用期为1年,任职时间自2024年12月31日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之日算起。


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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