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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关于开展第二批吉林化工学院 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2024-12-13 来源: 作者: 审核:管理员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大力培育全国、全省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现就组织开展第吉林化工学院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强化党的领导,增强各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和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面向全校基层党组织培育创建2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4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2年(20251月至202612月),不断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辐射带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构建高质量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教育强省、教育强国建设中担当使命、奋发有为。

二、申报条件

)申请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条件

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院(系)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5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系)党组织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健全院(系)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5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者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4.3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所属党支部在已开展的新时代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党组织)》(见附件1)所列要求。

)申请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条件

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见附件2)所列要求。

三、组织实施

吉林化工学院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达标创建中期评估、巩固验收四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412

1.各基层党组织申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专题研究第吉林化工学院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基层党组织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规定,对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2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填写《第吉林化工学院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3),并提供支撑材料。请于1224将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支撑材料只报电子版。

2.党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党委组织部做好资格审核,组建审核组进行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报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入选名单。审核把关过程全程接受监督。

3.党委常委会最终确定。学校党委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通过党委常委会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对入选的基层党组织,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二)创建达标20251月至202512月)

入选的“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和《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规定,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建设期内,“党建工作标杆院系要围绕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出成果。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一融双高”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中期评估(20261

学校党委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开展中期评估。2025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党委组织部采取审阅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估,相关意见及时反馈。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

)巩固验收20261月至202612

“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落实,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202612月底,各“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相关成果原则上不少于“四个一”:即,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高质高效运作1个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

学校党委在审查验收书、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成果交流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20271月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撤项,并取消本单位各级党组织两年内申报党建“双创”工作项目的资格。

四、经费保障

学校党委对入选的基层党组织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

五、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第吉林化工学院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建设单位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推动构建学校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办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1.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党组织)

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3.第二批吉林化工学院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