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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关于举办2024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24-10-22 来源: 作者: 审核:管理员

关于举办2024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安排,学校党委党校将于近期举办2024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吉林化工学院2024年下半年全体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10月26日-11月1日

三、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不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深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党章、党史等的认识和理解。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班由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分组讨论、实践教学、撰写心得、结业考试六个环节构成。集中培训由学校党委党校统一安排;个人自学由学员自行完成;分组讨论、实践教学均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开展,届时党校办公室将开展督促指导。

五、相关要求

(一)集中培训

请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党校2024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安排》,有序组织参训学员参加培训,并提前20分钟按指定座次就座。

(二)分组讨论

分组讨论需围绕以下主题:一是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入党、组织入党、行动入党;二是勇于自我革命,增强纪律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廉洁修身;三是坚持不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四是结合自身情况,谈谈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学习体会;五是谈谈新时代青年党员的责任与担当有哪些?六是立足学校发展实际,谈谈如何为更名大学做贡献?

(三)实践教学

各基层党组织可以选择开展志愿服务、分享交流等活动进行教学。

(四)撰写心得

参训学员需撰写培训心得一份(不少于1500字),于结业考试前交到各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批阅。培训心得将以思想汇报形式,归入本人发展党员材料。

(五)考核方式

1.结业考试: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参照培训专题与自学内容,考试时间见附件。

2.成绩核算:综合成绩由出勤(10%)、分组讨论(15%)、实践教学(15%)、撰写心得(10%)和结业考试(50%)五部分构成,综合成绩80分及以上者,视为考核合格。

(六)各基层党组织要指定专人作为培训指导教师,负责学员培训期间的考勤和日常管理,组织学员自学、分组讨论和实践教学工作。(注:请假一次扣3分,无故缺课1次及以上者、请假超过2次及以上者、无故不参加实践教学和分组讨论者,均取消本次培训资格,不予结业)

(七)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训,是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的各项组织工作。

培训工作联系人:卜俊伊 18643223679


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党校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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