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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关于开展“红色耀中华 精神传后人”红色文化传承活动的通知

2024-08-01 来源:党委组织部 作者:卜俊伊 审核:庞勃

关于开展“红色耀中华 精神传后人”红色文化传承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情怀,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践行扎根中国大地、建设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教育自觉,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的征程中,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学校党委开展“红色耀中华 精神传后人”红色文化传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眼“教育强国、化院何为”的时代课题,引导广大师生用好红色资源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贯通学习“五史”和新时代伟大成就,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的光辉历程中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凝聚奋进力量,积极投身学校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的伟大实践,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二、活动内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聚焦“红色耀中华 精神传后人”活动主题,利用暑假时间,结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择优选择一名党员,实地踏访家乡红色教育基地,挖掘红色素材,讲解家乡红色故事、革命故事、奋斗故事,讲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人民的奋斗实践、伟大成就,在学习和践行中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深层力量,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厚植爱国情、砥砺强国志、躬身报国行。

三、主要安排

本次活动由吉林化工学院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各教学院党委择优选择一名党员参与活动录制,其他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师党员参与。

四、成果形式

学校党委组织部制作成若干期“红色耀中华 精神传后人”微视频,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推广。

五、录制要求

(一)视频素材

1.第一个镜头是党员站在红色教育基地的视频素材,口播统一为“大家好,我是来自吉林化工学院XX学院XX党支部的XXX,今天我带领大家走进……。”

2.视频素材中间内容可以采取党员全程出镜边步行边讲解,也可以偶尔出镜配画外音素材。

(二)视频内容

介绍家乡红色教育基地,讲解红色教育基地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蕴含的红色文化、中国精神以及所见所闻感触。内容生动、有感染力,切勿长篇介绍。素材以视频为主,图片为辅。

(三)视频格式

讲解时,衣着得体大方,佩戴党徽。横屏录制,无需字幕和片头,时长控制在5分钟。高清1920×1080,MP4格式。

六、组织保障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将本次活动作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与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打造特色教育资源,协助做好红色资源挖掘、实践探访组织、成果录制展示等工作。期间产生的活动费用可在党委组织部党建活动经费中列支。

(二)党委组织部将协同党委宣传部,组织新媒体矩阵全方位联动,开设专栏专题宣传推广。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坚决防止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增强宣传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8月3日前,将2个踏访地点(其中1个备选)发至党委组织部柏智先。党委组织部统筹全校情况,最终确定踏访地点。确定踏访地点后,请于8月8日上交解说词。解说词确定后进行拍摄,如遇技术问题请随时咨询。


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8月1日